童言 网语

铃兰听风


自认长情, 念旧, 唯独对网络语言喜新厌旧. 我向云端舞动双手, 逮住灰暗轻浮的蜘蛛网, “躺平” “塌房” “蒜你狠” “元宇宙” …… 等等蜘蛛语, 溜溜的从指尖滑向屏幕, 及后, 紧赶慢赶, 将其抛弃. 魔魔怔怔的网络语言, 见鬼去吧! 

今日见有人还在 “打酱油” “么么哒” “鸭梨山大” “蓝瘦香菇” …… 就觉得, 秋也横来气也老, 那是多少年前的口水哦, 网人依旧抢沙发坐, 还搬来一个大西瓜, Sorry, 错了, 应该是大水桶. 

外婆训我的口头禅是: 不听老人言, 吃亏在眼前. 南风糯糯, 繁星点点, 外婆的一双眸子, 睛瞳分明, 像银河清辉的月光, 窥测我的男朋友. 第一个, 说人家 “肾亏”, 第二个, 说他 “犟牛”. Come on, 听 “老人言”, 一辈子守着外婆得了, 不吃亏! 刚离开象牙塔那会儿, 工作中遇挫折, 猛掐自己的大腿: 哭啥? 活该! 外婆说什么来着? Shame on me.

耐性与年龄成正比增长, 终于, 有了一点点自主意愿愿坐下来, 对老人说: 我听, 我听.
问艾叔: 喜欢智能机械人给你诊病, 还是想我看你? 
艾叔答: 想你看我.
追问: 为什么?
艾叔说: 你使用自然语言与我交流. 此外, 机器人的共情是程序式的, AI 听不到我生活的痕迹, You know me. 目睹人的痛苦并有能力减轻它的, 是人. 会做菜与会品菜, 有分别的.

假若我是 Surgeon, 艾叔也许会另一番高见.

看 google translate 翻译一些与医学相关的文字, 有时窃笑, 有时嗤之以鼻. “铃兰译” 的价值明明白白, 收到的 email 正是这样确认的  “Your work on the translation has been invaluable”. 一边接洽一些 Contracts, 一边 create《My Bible of Translation》.

艾叔的话像兰草一样芬芳. 喜欢耍玩的老头子如黄永玉, 蔡澜, 放肆得让人心跳漏了, 又再跳, 俗称 Premature heartbeat, 医学术语 Extrasystole. 我亦喜欢百无禁忌的童言童语. 以大人的眼睛, 对话孩子的瞳孔; 以孩子的青涩, 对话大人的油滑, 说着彼此心领神会的事儿, 天真中我我, 烂漫里卿卿.

宝宝说: 问你一个问题, 要即刻回答, 不许 “Um … Um … Um” 的.
我说: 好呀, 你问.
聚焦我的灵魂之窗, 宝宝问: 你最中意边个? (粤语的 “边” 意为谁, 哪个)
一个 “嗯” 都没有, 我秒答: 你!
宝宝继续问: 那我长大以后呢?
来不及思量了, 果断地应: 还是你!
宝宝凑近, 像我常常嗅他的发香那样, 叮咛道: 等我当了爸爸, 我最爱我的 baby, 你最爱的还是你的宝宝.
我猛点头: 记住了, 听你的.

我亲爱的孩子, 你说的话谁能代替? 任你怎说, 都好听.

办公大楼所在的同一楼层, 有一儿科专科医生, 在走廊或电梯时不时遇上小孩, 有时听到婴儿的哭声. 有一天早上, 我开我诊所的门时, 感觉身后有人, 一转身, 见一位衣着华丽的女士和一位 6 岁左右的女孩, 判断她们不是找我的, 于是告知向前走右拐进一道窄窄的通道的尽头就是儿科医生的诊所. 那位妈妈说: 谢谢! 牵妞妞的小手, 可是妞妞并没有走的意思, 眼睛一直望着我, 回她一个柔柔的神情, 我说: 快跟妈妈去. 妞妞还是定在原地不肯走, 妈妈懵了: 宝贝儿, 怎么啦? 妞妞伸手指着我的门, 小声说: 你的钥匙还挂在门上. 

自此, 好多次, 开门时, Skylight 淋下薄薄的晨曦中, 感觉到, 长长睫毛盖不住两颗水晶葡萄折射出一丝腼腆一丝倔强的光泽, 那是妞妞注视我的眼睛. 

姚顺说: 不听小孩言, 损失在眼前. 一听就僵住了. 又, 智能手机像不像一个 “童年啥也不缺, 成年提早接近黄昏” 的成年人? 

走在云城一条仅有一株芭蕉树的街道, 仿佛又回到了我童年时走过的小巷, 浅黄色的路灯下, 看雨打芭蕉, 风吹叶, 水流声, 声声撩人. 《彩云追月》 朗朗和吉娜 钢琴联奏

铃兰唱 知道不知道

铃兰听风


那天的云是否都已料到
所以脚步才轻巧
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
因为注定那么少
风吹着白云飘
你到那里去了
想你的时候 喔 抬头微笑
知道不知道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心房长满杨柳, 风一吹, 哗啦啦的摇曳, 声声回荡着这个人的名字: 潘教授, 潘教授 ……

外婆姓潘名盈, 出生地广东新会县城, 旁听过几年私塾卜卜斋, 可她的自学能力, 太牛逼哄哄了! 我有幸做她的外孙女时, 她已是上知天文, 下知地理, 心算光速那么快的 “潘博士, 潘教授, 潘总理”, 她心知肚明自己过于夸夸其谈, 笑咪咪地认领大家善意的嘲笑. 
外婆停止呼吸的那一刻, 只有我和她, 我轻轻摇头拒绝那些无谓抢救的打扰. 那一天的清晨, 病房里, 冷若冰窖, 窗外, 天很蓝, 云来回地飘, 可是, 她已经看不到了.

前半生坎坷的外婆, 奇迹般的没有以恶意揣测人心. 生活在她身边时, 由于她的保护, 由于她的豁达, 潜意识里我倾向于相信天下贼少. 看冯小刚拍的安徒生童话式电影, 心中无贼, 《天下无贼》时, 一阵喷笑来一阵泪, 泪珠徒然一文不值. 我对这种一肚子坏水, 愚弄我情感的导演, 恨得咬牙切齿, 没有将他拉黑的唯一理由是, 他聪慧地让女主角刘若英演唱了片尾曲《知道不知道》. 

为什么喜欢知道不知道? 个中的情愫, 千言万语, 不知从何说起, 若一言蔽之, 我会说, 皆因它是刘若英唱的, 奶茶非常懂爱, 即使踽踽独行, 也好好走路, 给自己迂回转身的优雅, 回眸一笑的洒脱. 

然而, 若一定要深究, 让我想一想 …… 如果, 她不是白衬衫外搭一件连帽的红色毛衣, 如果, 她不是含泪啃烧鸭, 如果, 不是她那狼吞虎咽的咀嚼声盖住了呜咽声, 我, 会不会死心塌地爱着这首歌, 唱着这首总共只有八句话的歌?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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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给予快乐,幸福之类的祝福,因为人生的确是痛的,我们得到的同时,总是在不停地失去,挥一挥手,再见有可能是五年十年或三十年,甚至再也不见。要治疗这人生之痛,我们就无法停住追寻爱的脚步,这也是夸父逐日,村上春树“国境之南,太阳以西”的魅力所在。
 
自从自己喜欢的那个女生去了其他省的城市培训之后,彼此没有了联系,心里面也把最初感觉到不太可能在一起的想法放大到无限,也就掐灭了最后的希望。属于对自己的“冷酷到底”。
 
在忙碌的工作中,几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偶尔也会去校友朋友租住的地方闲聊一会儿,他的情场也不是那么得意,正在准备考托福GRE。周末的时候,便约了一起到学校走走。
 
在校园的路上碰到了那个女生的女同学,我校友朋友和她挺熟,热聊了几句,那个女生同时也介绍了她旁边女同学,她刚刚小跑完,一脸热气腾腾的样子。很多年以后,我都会惊讶于自己当时感觉,就那么一面,没有惊艳,没有热血冲动,但心里就是觉得那个女生就是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
 
正值世界杯,我租住的地方有大彩电,于是叫她们多叫几个有空的女生和我们一起看世界杯。大家热络之后,我就开始单独约那个女生,人家大大方方,我心里踏踏实实。
 
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比较融洽,偶尔有那么点小矛盾,都会很快烟消云散。过年的时候,我到她家里去了,她的父亲,已经把我当准女婿看待了,带着我们到各个亲戚家串门喝酒,什么茅台,人头马的混着喝,那次是我喝酒最多的一次,睡觉的整个晚上,都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流动着酒,然后汩汩地从手指间冒出来。事后,她告诉我,她父亲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出乎她的意料,因为她父亲曾经对他的大女婿,二女婿没给过好脸色。至于我,对象的父母亲就是我朋友,我以诚相待。
 
我们曾经都在浦东工作,我公司比她的远一点,上下班我都用车送她,车呀,当然是二手的自行车,爱情电影里需要浪漫的老手法。初见就有过一辈子的念头,牵了手更是要过一辈子了,大概我骨子里就是个老旧的人。曾经让我绝望的她的同学,出国之后再也没见过,见面不算什么,就是怕太太心慌。时间一晃竟然已经过了五届世界杯了。
 
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自由,人生并不是非如此不可,你是拥有选择的权利的,这是自由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体现。这二十多年来,太太一直是自己最好的选择,而自己也有可能是太太最好的选择,仅此而已!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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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不够睿智,睿智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人生啊人生!)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绝望)
 
对于自己的独一无二,心里一直是清楚的,但是对于所爱的人呢?后来终于明白,所爱的人也都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每一种爱的伤口迟早都会愈合,但伤痕却永远地留下来了。滥爱的人,心里面留下的伤痕,如同冬天湖面上倒映的枯枝,横七竖八!
 
在公司里谈恋爱除了有可能影响彼此的发展之外,在很多同事的眼皮底下秀温暖也不是件很舒服的事情,正是基于这样的顾虑,自己有可能失去了一个很好的爱情机会。那就到公司外找找机会吧。
 
同届校友女同事介绍了她的同租室友给我,见了个面,我请人家看了场电影。事后同事问我怎样,我没有告诉她实情,长相还好,只是觉得思维反应不够快,接不上我的话,当时我就想逃。倒不如把你自己介绍给我得了,那么聪明,我应该会把你直接收了的。这唯一的“相亲”倒是坚定了我的想法,找女生,聪明第一。
 
当时有个校友朋友,经常在母校晃荡,瞄上了学校的一美女,人家不愿单独出来,约上了同寝室的三位一起,于是他就叫我和我的同学,也是他老乡一起去。
 
那校友朋友的眼光够毒,那女生的的确确是个大美女,但心里也为他暗叹,机会渺茫。但其中的一个女生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身材娇小,长相聪慧灵巧,思维敏捷,说起话来带着那么一点慵懒。(多年以后,太太看到整容之前的李冰冰,就笑话我说:太像了。十几年之后,太太拿着她和她同学聚会照,问我是谁,我说认不出是谁)
 
虽然不是一见钟情,但一旦对某个人上了心,对于我这样老实巴交的人来说,却是致命的, 就好像跌入了泥坑,越挣扎就陷越深。碰到我同学的第一面,我就兴奋地告诉他,我挺喜欢那个女生的,我要追她。其实我应该多说几句的,如果他也喜欢,可以一起追,我不会在乎的。也许哥们朋友义气,他去追另一个女生,聪明人啊,那些女生真的都是宝。
 
又是写情书又是向校友朋友讨教经验,总是不得追女孩要领,那个女孩对我挺冷淡的。我的心也凉凉的,心中藏着某种恐惧,一种失去的恐惧。
 
爱情是很神奇的,一旦爱上某个人,即使这个人在其他人眼里显得如此的平凡,她却是你眼里的女神。如果没有爱了,即使这个人是别人眼里的女神,而你却只想逃。
 
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即使无话可说,但这样的机会极少。我有点恨自己缺少才华,不会甜言蜜语,不能多留住她一点时间。几次来往之后,我终于被拒绝来往了。她骑着自行车往学校,我骑着自行车回租住的地方,相背而行。我伫足停留了一会儿,只看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我在租住房的楼梯上呆坐了很久,我脑海中的图像是灰色的,突然觉得生活的一切没有意义。半夜两三点从噩梦中醒来,一身大汗。索性起来做公司的事情。
 
不被喜欢的人喜欢是人生一种很大的不幸,虽然我没有彻底放手,还请她的同学和她一起看了张信哲演唱会,但因为当时学校的特殊情况,留在上海需要参加一个一年的培训项目,在外省进行。她参加了。我想我没有机会了,人生就是如此,最害怕的事情总是会发生,我与她擦肩而过,她没有认真地多看我几眼。
 
过了几年,我成熟了很多,出国之前逮住机会见了她一面,她也成熟了很多,也知道我牵手了她不太熟的一个同学,也笑着说我的头发怎么这么长。我觉得我的头发长一点好看一点,能给她留个好印象。我这样矜持的人,牵了手大致就是要过一辈子的。
 
爱情随着生命的流逝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魔力,我们不再为失去爱情而绝望哭泣。那不是因为我们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内心成佛了。而是青春的生命力悄悄地从我们的身体里溜走了。年轻的贾宝玉始终要找林黛玉的,始终要痛苦绝望哭泣的。而进了寺庙的贾宝玉,不仅仅只是因为失去爱而心如死灰,更重要的是青春已经逝去。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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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还微笑着道别祝福,但在转过身的霎那,忍不住要放声大哭!爱情之花的凋零其实就是一种生命流逝之痛)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失去)
 
人生没有现实意义上的现在,只有未来和过去,未来有无数种可能,存在着选择的自由,而过去只有一种真实,并且已无选择。爱一旦错过,时空已发生变化,爱再也不会是原来的模样。
 
初见师姐,心弦莫名地被拨动,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作为同个部门的同事,希望有机会跟她一起做项目,仅此而已。
 
缘分是神奇的东西,也许是一种尚未被发现的客观规律。我真的有很多次跟她做项目,跟着喜欢的人做事,工作虽然有些累,内心也是快乐的。
 
有一次加班比较晚,我做得七七八八了,就说我要回家了。她愠怒地看了我一眼,说了句:“这么晚了,你要送我回家的”。我有些懊恼自己的粗野性子,这么晚了,女孩子打出租也是不安全的,看起来我要学的礼貌还有很多。出租车到她家的时候,她笑靥如花,跟我道了声再见。
 
记得极小时候,母亲诱导我说话,其实我是能说的,却开不了口。对于恋爱零经验的我,喜欢在心里翻滚,却开不了口。有一次大家聊天的时候,她说我的思维有点跳跃,几句话就从一个话题跳到了另一个话题。时间就这样在流逝,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总在想,等相处更熟悉,彼此更哥儿们时,再尝试约她。
 
后来又有新同事进来,后来又跟她一起出差做项目,坐在开往苏州的铁皮车厢里,车窗外阴阴的,飘洒着愁杀人的朦胧细雨,她淡淡地笑着飘出一句无厘头的话:你们像是兄弟俩!我隐约有些懂,心里暗暗有些痛。
 
做项目最后,客户总要请吃饭,总会盯着项目组的女同事喝酒。男同事嘛,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还好,有些酒量。有一次喝多了,但还能回家。半走半爬上了5楼的租房,倒头便睡,只是半夜嘴巴渴,好想喝茶,却动弹不得。要是有个女朋友该多好!
 
我是一个敏感的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翻江倒海。我知道自己:should buy her flowers when I had the chance. 但这已经是没有选择的过去了,不知不觉中,我失去了她。我相信我的兄弟很优秀,他也是城市长大的,比我更合适她,她们会有美好的未来,祝福她们!
 
莫文蔚的<电台情歌>缓缓响起:我们之间忘了要搭一座桥,到对方的心里去瞧一瞧,体会彼此什么最需要。我应该给她一个轻轻的拥抱,虽然可能是寂寞的。她的名字,在我的心里,和歌手莫文蔚只差一个字!心痛是没有药可医的。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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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心跳的加速,一个惊喜的眼神,嘴角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都是爱,但爱要适可而止,不是每种爱都要追求,发展和拥有,没有自制力的爱火,焚烧的不仅是自身,还会灼伤所爱的人。
 
Grace,也是娇小的身材,清秀的瓜子脸,还有蓝天般的眼底,清澈,亮闪。她在另一个部门,爱热闹的我们总在午间窜部门闲聊。她曾自豪地告诉我们,她的眼底蓝有可能与她小时候生吃蛇胆有关,她是家里的独生女,父亲的掌上宝,担心着她的身体健康,于是搞了些蛇胆,一定要她吃药片一样生吞下去。
 
她平时脸上总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愁雾,这使她整个人显出女人的抚媚。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娇小的女生总是容易喜欢一米八的高个子。和她聊得比较多的是她同部门的个子一米八以上一位男生。
 
很巧的是,我和那个男生因为一个项目跨部门合作,一起呆了两个月的时间。世界上有些事情总是有莫名的默契,那个男生不但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他很会说,他有一个在学校当老师的女友。
 
有一次,同事们在一个经理家参加聚会,Grace也去了,她看到我,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和惊喜,冲着我轻声说了句:嘿,Frank,你理发了!那时的我,总摆脱不了自卑,内心里总是坐在安静的角落里,看着别人演绎着爱。她的那句话,就像有人提着灯,突然照亮了角落里我,让我猝不及防却感到善意和温暖。
 
我是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面对城市长大的女生,内心有难以磨灭自卑,也不善甜言蜜语。我身边的朋友们都那么的优秀,我不合适她,她应该有更好的人选。我的爱的感觉没有强烈到痛苦,我不要去尝试追求她,我默默地看着她幸福就好了。
 
后来每次看见她,我们都会相互微笑一下,亲切地聊上几句,至于她的恋情,也没有在其他的同事里听到些什么。但我很感谢她,一辈子,在那个矜持的年代,那么简单的一句话,一份淡淡的爱给了我巨大的信心和勇气,我是被人关注的,我有值得被人爱的价值!
 
即使没有开始,那也是一份值得珍藏于记忆碎片中的爱,而正是这些或重或轻的爱让我们的青春成为我们永远的故乡!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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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很矜持
 
曾经的爱,或浓妆或淡抹,封存在记忆的碎片里,在情感的宇宙里漂浮,不经意间捡起一片,瞬间穿越到往日爱的迷雾中。
 
那时候我单身,渴望着一段美好的感情之旅。而所在的公司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一群养眼的俊男靓女正努力工作,规划者着自己美好的未来。
 
sunny,来自名校财经学院,人如其名,身材娇小玲珑,苹果脸和光洁的额头,爱笑,整个人很阳光。因为在一个部门,空闲的时候,经常会聊上几句,眼睛亮闪闪的,非常可爱。当时聊到一本书,<不能承受生命之轻>,我没看过。回去后我立马买了一本,看完之后云里雾里的,觉得是个荒诞的故事,后来就没有提起过。
 
另一个部门的男生也经常过来串门聊上几句,sunny每次看到其中的一个男生,脸上都要露出红晕,眼神中充满渴望和迷惘,说起话来笑得更欢了。那是个段奕宏一样的美男,和她一个学校的,又健谈又幽默,值得被喜欢。但偶尔看到sunny脸上落寞神色来判断,她希望不大。同一个部门的一个小胖子猛追她,好像没有结果。小胖子最搞笑的事情是,那次上海发生了少有的不小的地震,他正坐在家里的马桶上,纳闷至极:马桶怎么移来移去了。
 
那时的我有些自卑和不善言辞,虽然心有微动,但从不启口,相信她会找到一个更合适的人。几年之后,我离开了公司,就再也没有她的信息。
 
十几年之后,我又拿起那本书细读,才发现故事不是重要的,而是把历史上的一些哲学问题融合到故事里面,与其说是在讲故事,不如说在讨论哲学问题,米兰.昆德拉很多时候对一些古老的哲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我就是个曾经被上帝发笑的人。

新疆來的李老師

中间小谢


(iPad指書,難為長文,故以文言為之)

昔年吾未隨家去國,嘗課畫於市文化舘,同學皆十餘歲少年。授課者昔自新疆歸,年甚長,損一目,衣灰衣,枯瘦無出人表者,人皆敬謂 “李老師”。

李老師寡言,衆生習畫,李老師穿行其间而不語,見其敝者,則曰”唔得”(粵語”不可”)。生搁筆,李老師則授之修正之法。间有善者,則曰”唔錯”(粵語”不錯”),解説一二,遂去。

一日,衆生赴李老師居,見一少婦,健於家務。吾語於同學曰:其女耶?同學笑對曰:其妻也。後吾嘗欲棄學習畫,李老師妻立諫曰”不可!必先畢業!”。其誠直人也。登其堂,左壁高懸一油畫,寫新疆雪山。吾初望之,神立為之奪,乃至今不忘:山引目力隨坡斜上而充天,承日光而分隂陽,其半没隂影之中。大妙者隂影中雪也,其色灰藍而透亮,輕淺而貭精。山之宏闊,雪之蓬鬆,日光之暖,雪氣之寒,其雪之融而未化,微妙者盡納之無间焉。然似以畫刀揮塑顔料而得,非賴毛筆慢寫,所謂以大刀阔斧而得針綫之妙者,非功深情致者不能為也。吾雖少年,珠玉前陳,亦非不能識也。所憾者彼時未尋问其法。其或以普藍之純而痛加鋅白之清而厚,再濟以粉紅或赭石之微豔耶?然畫之成敗决於人而不恃於法。

又一日,李老師陳其小幅寫生於教室中,皆寫新疆風物之美,使衆少年摹習之。李老師同儕有梁氏者,已中年得名,見之大喜而美之曰: 善哉!李老師之用色其妙出衆人,吾亦摹習之!遂取畫架,置身衆少年中,激揚其筆焉。世间人謂”文人相輕”,吾未見之於故鄉人也。

吾今搜李老師其名於網上,為市油畫恊會主席,年八十餘矣。然其畫置網上者僅一二而已,且彩色去原件甚遠,可知李老師微著如故,名不甚出鄉里。然若其大名,則衆少年能承其下教於民间乎?得失之间,各有其宜。

今見雪蓮、丹兒憶寫新疆,運思其深,用情其真,吾大感之遂憶李老師,乃為一短文而懷之。


配乐朗读:

背景音乐鸣谢:清平乐|古琴、箫与人声|古琴:孔子文 https://youtu.be/pOu3wcWq21o?si=2CVeGpiWpsLy4JHp

抖音链接 https://v.douyin.com/WeFlb8V1oSk/



本站编者补注:

茶轩里很有几位翘楚才俊。当然,单一个‘有’字似乎还不能准确地表达时态,得加助词:现在也还有,但曾有过更多,那时济济。设想中是要搜罗出所有的好文章垒成一座山的,也已经垒了一角地基,不知以后还有多少时间和心情接着垒。本贴收录的这一篇实乃吉光片羽,岂可独享?不才将它从星空中请下凡,在我所期望的山上熠熠闪烁。朗读此篇写人、记事、叙画合一之精作着实是个挑战,有几处断句、重音把握不准,不知是否还有机会抓住作者请教一二。不过,即便有误,也是一段不得已的见证吧,权作史记。


【乡愁的滋味】那时的乐音

川晔


不久前,我无意中点开了一个演奏《二泉映月》的视频,二胡的哀怨凄怆的声音响起,真有断肠之感。我很快就关闭了视频,但那稍纵即逝的二胡曲在我心中引起的凄凉之感却久久不去。我从来都没法把二泉映月听完,不只是这首乐曲,所有的二胡曲甚至于只要是二胡发出的声音,在我听来都是悲怆凄切的。我大约是属于对音乐很敏感的。有时候,当某一首歌或乐曲触动我时,那感觉就像被一只拳头突然袭击我的胸口。我的心脏被猛烈锤击,接着又被那只拳头死死地捏住,不断地受挤压,像要被压碎一样。一股难以忍受的痛感从胸口不断涌出,简直令我痛不欲生。每当那种时候,我便选择立即逃避,拒绝沉溺在引起痛苦的音乐中。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什么样的音乐触动。音乐像风一样不期而至、难以预测。关于二胡的回忆也是如此。现在,我又记起了下面这一幕:

夜,黑乎乎、静悄悄。只有一两声狗叫声不时响起。我轻手轻脚地走近栓在龙眼树下的一匹马—我们村里没人养马,只有深山里的人偶尔骑马出来,有时留在村里过夜—在淡淡的月光下,那马看起来很高很大。我慢慢溜到马的两条后腿中间,举起剪刀伸向从我头顶上的马屁股悬下来的马尾巴,剪下几根马尾巴毛,转身就往家里跑。推开家门,我兴冲冲地大叫:

“爸爸!爸爸!看!我剪到马毛了!我们可以做二胡了!”

我不记得爸爸说什么了,只记得妈妈紧紧抱住了我,大声尖叫:天啊!天啊!阿晔!你怎么这么大胆!你吓死妈妈了!都怪你!都怪你!成天念叨什么要马尾巴做二胡!天啊!要是阿晔被马踢一脚,还活得成吗?孩子!我的孩子!阿晔!妈妈要被你吓死了!要是被马踢了怎么办!”我被妈妈吓哭了,也跟着她一样全身发抖。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曾听爸爸说,除了我们家,以前村子里还有其他人来,住在小学操场旁的一排土屋里。他们是知青,是城里的知识分子上山下乡来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爸爸还说:他本来有一把小提琴,是从部队带回来的,很珍贵,可惜已经丢失了。是被一个知青借走的,一直到那个知青离开村子时也没有还回来,现在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不然的话,就可以教我们拉小提琴了。

我一点都不知道爸爸的小提琴是什么样子,姐姐也说不知道,琴被借走时我们还很小。只有哥哥还记得,他说:“那个琴可漂亮了!爸爸拉得好好听!我还拉过呢!可是还没学会就被那个知青借走了!那个家伙真坏!贼!小偷!真是坏透了!爸爸,你一定要找到那个人,把我们的小提琴要回来!我还想学呢!”

我很想见到那个漂亮的琴,想听爸爸拉好听的歌,还想跟哥哥一样学拉小提琴。可是爸爸说,那琴已经被人带走了!找不回来了。于是我就去看那些知青住过的土屋。我记得我曾从土屋的窗子往里偷看—土屋的窗子没有镶玻璃,所谓的窗子只是在墙上挖开一个四方形的洞,洞里竖了几根圆木—只见里面黑乎乎的很吓人,就赶紧跑开了。

土屋边的操场是整个村里唯一的一块水泥地,秋收的季节,操场上有一架大脱谷机,一个人把割下的稻谷从脱谷机后面的漏斗放进去,另一个人用手摇动手柄,稻草就从上面的出口喷出,稻谷从下面漏下来,还有两个人把分离出来的稻谷和稻草用耙子耙出来晒到操场上。那个场面很壮观,我很喜欢看。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去操场玩,好希望那些知青再回来,可是木屋一直都是空的,再没人住过。

爸爸说:“没关系,没有小提琴了,爸爸可以教你们学吹笛子、拉二胡。笛子和二胡爸爸都可以自己做。”

于是爸爸便准备自己做笛子和二胡了。他先做竹笛:去河边砍了一根小竹子,又锯又削又用火烧的铁棍穿孔,很快就做好了。哥哥很喜欢,每天都让爸爸教他吹个不停。可是爸爸和哥哥把笛子吹得呜呜咽咽的,而且我怎么试都吹不响,就不太喜欢了。我就只是巴望着爸爸把二胡做好,因为爸爸说过,二胡跟小提琴一样,是管弦乐,都是用手拉的。我觉得我更喜欢用手拉。

但是做二胡比做笛子复杂得多,要用大竹筒和蛇皮做琴筒,用上好的木头做琴杆,还要用竹竿和马尾毛做琴弓。爸爸把大竹筒、木头和竹竿都准备好了,没有蛇皮,爸爸说可以用青蛙皮代替。最后就只差马尾毛了。有一天,我看见村子里有人骑来了一匹马,我便跟在马的后面等着,满心希望他们留下来。果然天黑之后他们还不走,我便悄悄回家取了剪刀,于是就发生了上面那一幕。

后来,爸爸终于把二胡做好了,但我却没有机会跟他学拉二胡。我还记得爸爸把他亲手做成的二胡抱在大腿上低头拉琴的样子,他眉头紧皱,表情凝重。二胡声有时唧唧刺耳,有时又嘶哑呜鸣,好像一个人在沉闷地哭泣。我觉得那声音我并不喜欢。我还偷偷试着拉过一次,手指压到弦上很疼,拉出的声音非常难听。爸爸说:等我再长大一些就可以学拉二胡了。可是,就在二胡做好后不久,爸爸的左手就受伤了。他的无名指和小指头被砖头砸歪,之后一直没能恢复受伤前的灵活,所以也就没法再拉二胡,也没法再教我们。

对没能学小提琴和二胡的遗憾,我一直到了读大学时自学吉他之后才稍微得到了一点弥补。我终于拥有一把古典吉他后,曾有1年多的时间非常迷恋它,每天都练习好几个小时,直到十指指尖全是厚茧。我记得苦练过的曲子有爱的罗曼史、月光、魔笛和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等。我一直期望着有一天能把那些名曲弹给爸爸听,想听到他自豪地赞扬我不愧是他的孩子,身上遗传了他的音乐细胞。可是,还没等到我觉得可以骄傲地弹给父亲听的程度,他便溘然长逝了。那之后,那把吉他便被我放入布袋藏到床底下。它就像一粒腐烂在泥土中没有发芽的种子,永远失去了暴露在阳光下的机会。

回想起来,我对吉他的放弃也跟我对诗文的回避一样,是我软弱的天性所致。因为天性的易感和脆弱,我无法承受令自己太心痛的东西。回避是心灵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但也因此将我变得平庸,失去磨砺天赋的原石使之变成光彩夺目的宝石的机会。如果我那时能勇敢地面对痛苦,也许我会是一个能弹出非常动人的吉他名曲的人,或者成为一个诗人。

我却不曾忘记爸爸教我们唱过的歌。好多个月光下的夏夜或围着火堆烤火的冬夜,爸爸掏出他用简谱记下的从某个地方听到的歌,在微弱光月光或火光下教我们唱。有一首歌叫《小小竹排江中游》,是我特别喜欢的。我们家的左侧有一条小路直通山上。山脚有一条江,江水被一个水坝截住,水坝上方的江面特别宽,江水绿幽幽的。水坝下方的江水平时只是涓涓细流,从我们家的屋后流过,我们可以淌水过去对面的学校上学。不过,每逢发大水时,坝头上面的江水汹涌而下,涓涓细流就变成了滚滚洪流。在那样的日子里,爸爸便会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走到坝头上方相对平静的江边,撑着竹排渡我们过河。过河时,我们总是很开心地大声唱《小小竹排江中游》。一直到现在,每次看到在江河上撑船的人,甚至只要看到那一类的图片,我都会想起那些歌词:“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雄鹰展翅飞,哪怕风雨骤。。。”

此刻,我久久凝视着一张从相册翻拍的父母的合照,第一次深深觉得我的父母实在是非常俊美。尤其是我的父亲是多么的帅气啊!他的脸轮廓鲜明线条完美、鼻子英挺、紧闭的双唇坚毅性感。他那带着军人特有的威严的严肃目光从清秀的眼眸中射出,穿透了电脑屏幕,也穿透了60多年的岁月,永远坚毅不拔、凛然不可侵犯。

他们又是多么年轻啊!每看一眼,都能感到青春之气扑面而来,母亲纯真的气质从她动人的大眼睛洋溢出来,照亮了她美丽的脸颊,也照亮了整个世界。

我用眼睛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他们,内心满是爱慕和愧痛。他们身上的热情、纯真和勇气—-那是人类中最纯粹的美和精神的部分—后来都渐渐湮没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我没能在他们健在时就认识到其杰出之处,以至于对他们的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全都置若惘然?就连他们留在我血液中的宝贵禀赋,也因我的软弱而辜负了。一切都如风而至,又随风而逝。

那时的乐音,也如风吹过,只在我虚空的心中,留下了这一点点回音。

【乡愁的滋味】荔枝蜜

川晔


我是不久之前才在爬山的路上听人说:荔枝蜜是中国的四大名蜜之一,属于上等蜂蜜,比一般的花蜜都要香浓。

“是啊!荔枝蜜真的很香很甜,我小时候吃过。是我爸爸自己养的蜜蜂。”我说。

“你爸爸还会养蜂啊!真好玩!”

“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很小。”

我几乎是逼着自己才轻声说出了最后这两句话,说完之后我便加快脚步离开了那个山友。也许是他的那句“真好玩”令我觉得轻浮且漠不关心,我的心先是一沉,旋即被一股巨大的悲伤淹没。那时我们走在松林密布的陡坡上,山上没有一丝风,吸足了水汽的浓雾充塞了树木之间的每一个缝隙,令我突然之间难以呼吸。

养蜂人已经离开我很久了。屈指算来,父亲已经去世34年。

父亲养蜜蜂的事就更久远了,也许是在他去世时的10年之前。我还记得自己和哥哥姐姐跟着爸爸去屋后看他打开那个四四方方的蜂箱时的那一幕。就在爸爸掀开蜂箱前那块钻了很多小孔的木板的一瞬间,眼前出现了一团黑乎乎的不断蠕动的密密麻麻的东西,让我害怕得尖叫起来。不过,我还是勇敢地站在那里,看着爸爸把手伸进蜂箱里。我并不比蹲在地下的爸爸高出多少,所以透过他的肩膀正好能看到蜂箱里面去。爸爸用手轻轻拨开蜂巢上的大团蜜蜂,叫我们辨认里面的蜂王。

“中间这只最大的蜜蜂就是蜂王,看见了吗?她是蜜蜂国的女王。一个蜂巢里只有一个蜂王,全部的小蜜蜂都是蜂王生的。其他蜜蜂都为蜂王服务,听她指挥。蜜蜂非常聪明,很团结合作。”

父亲说完才取出蜂巢,留下一小半在蜂箱里。然后又掰下一点放到另一个新的蜂箱,还从原来的蜂箱里捧了一些蜜蜂放到新蜂箱里,并对我们说:去到新蜂箱里的蜜蜂会自己选出一个蜂王,蜂王并不是一开始就特别大只的,是做蜂王后才变得越来越大。

我到现在还一直很奇怪,为什么父亲做上面这些事时,那些被捣巢的蜜蜂并没有蛰他,也没有蛰围在他身边的哥哥姐姐和我呢?有时我怀疑上面的景象只不过是我的梦境。可是,那些景象又是那么鲜明生动栩栩如生,就连父亲当时的赞叹声也言犹在耳。他捧出储满了蜂蜜的金黄色蜂巢,指着蜂巢上规规整整的六角形图案给我们看:

“孩子们,你们好好看清楚这蜜蜂的房子,建得多漂亮啊!我们人类也很难建得这么好。蜜蜂真是太聪明了!”

我想那是童年的我第一次真正认识到什么是精美。从那时起,每当我看到精美绝伦这个字眼,最先联想到的总是那块捧在父亲手心的金色蜂巢。当他最后合起手掌捏碎蜂巢挤出蜂蜜时,我难过得哭了。我已经不记得荔枝蜜的真正滋味,也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吃掉那些蜂蜜的了,只是永远记得那天捧在父亲手心的金色蜂巢是多么的精美绝伦。

我还记得在荔枝花开的季节,天上不时会有成群的蜜蜂飞过。父亲看到后就会拔腿奔跑,去追赶那些蜜蜂。蜜蜂群最后总会停在某棵荔枝树上堆成一团,父亲便把成团的蜜蜂捧进一个布袋里带回家,放进一个事先做好的蜂箱。那些蜂箱在土屋后面的左边屋檐下排成一排。土屋后面是一个小菜园,菜园的左侧是空旷的,只种了两棵矮小的三华李果树,右侧和后面则各被一棵巨大的百年荔枝树围住,成群的蜜蜂不断地从蜂箱里飞出来,到荔枝树上采荔枝花蜜。

那两棵百年荔枝树是如此高大,比我们住的土屋不知要高大了多少倍,在年幼的我看来,它们就跟天一样高。小时候我是很胆小的,从来都不敢爬树也不敢过独木桥。姐姐每次说起往事,总是笑着说:妹妹小时候实在是太斯文了!不过,那时的哥哥姐姐却喜欢捉弄胆小的我。我记得有好几次,荔枝熟的时候,哥哥姐姐爬到高高的树上摘荔枝吃,而我则在树底下眼巴巴地望着他们,可怜兮兮地指望他们摘荔枝下来给我。哥姐两个在树上磨蹭半天才大叫着让我去接,我奔过去拿起来却发现他们丢下来的只是被吃光了肉的荔枝壳。但是,上次我跟他们抱怨时,他们却说:哪有这回事!你小时候都被我们一个个宠坏了!有谁会欺负你啊!

我们的土屋右侧并不只有那两棵百年荔枝树,还有很多非常高大的荔枝树跟它们连在一起,一直连到隔着我们家好远的另一户人家。对小时候的我来说,要走出家旁的荔枝园真不容易,要走很久很久。遮天蔽日的荔枝树下通常都没有什么人,即使是在酷热的盛夏,走在树荫下也会很阴凉,所以我总是喜欢在树下走来走去。荔枝花开的时候常常下雨,雨后的荔枝树下特别湿润,能闻到甜甜的花香。如果我爬下树旁的大斜坡—那个斜坡一直延申到下面的水沟里,沟边是一大片稻田—我就可以够得着下垂的树枝,能舔一舔上面凝着水珠的荔枝花瓣,尝尝花瓣的甜香。有一次,胆小的我也经不住诱惑,颤巍巍地拉着树枝爬下去,差点儿就掉到水沟里,之后再也没敢尝试过。到了荔枝熟的时候,我就在地上找掉下来的荔枝吃。

我到现在都还很奇怪,父亲那时养了那么多的蜜蜂,荔枝树上又有那么多的蜜蜂飞来飞去,为什么我却从来没有被蜜蜂蛰过?曾经有一次我在山上踩了马蜂窝,被马蜂一窝蜂地蛰得全身红肿,爸爸用针从我的头上挑出上百根蜂刺,差点丢了小命,但蜜蜂总是非常友好,我从来没有害怕过蜜蜂,蜜蜂也从来没有伤害过我,也没有伤害过养蜂的父亲。

也许正如父亲说的:蜜蜂真是太聪明了!它们知道我们不是敌人,所以不会跟我们拼命。因为蜜蜂伸出针刺蛰人的同时也就丧命了。它们护身的武器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一使用便是跟敌人同归于尽,这是多么悲壮又令人唏嘘的命运啊!我又想起了父亲小心翼翼又满心爱怜地捧起一团蜜蜂的样子,他对我们说:蜜蜂很聪明很勤劳,也很可怜,所以我们平时要尽量不去打扰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