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天堂

张颂文


6 岁的夏日。

小孩子都像猫,喜欢找一个盒子把自己装起来。

我钻进一个放棉被用的大木头箱子,把自己裹在软软的被子里,关上箱子,狭小的空间成为完全属于我的童话秘境。

我在里面演绎无穷的想象力,幻想自己是一个勇闯魔兽世界的英勇男孩。啪嗒一声,箱子的搭扣扣上了,我立刻从假想英雄沦为困兽。

神奇秘境因为没有了光而变成恐怖黑暗的监狱,我发疯地用脚踹用手推,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妈妈推门进来稍停几秒就再次出门,我没来得及反应。

不知不觉,箱子缝隙里透过来的光线也全都暗下来,天黑了,妈妈总也不来,我哭到呼吸困难。

昏睡中,眼皮突然感受到强烈的光,妈妈打开箱子把我抱了出来:“走,我们去看老奶奶。”

妈妈是小镇上有名的“冯医生”。

她喜欢回访病人,经常会带着我走很远的路去病人家里,有时还要走夜路。

妈妈牵着我的手,沿着一条水渠慢慢走。水是从山上引下来的,冰凉,清澈,甘甜,一种名叫花手绢的小鱼在水里游啊游的,五颜六色的尾巴摇摇摆摆,煞是好看。

水缓缓地流,我们慢慢地走。

走累了我们就停下来坐一会儿,以手做瓢舀水喝。

那天去的是一个老太太家里。她住在一个旧旧的阴暗小平房里,小院只用一个竹篱笆围着。门都不用敲,一推就开。

老太太躺在床上,很努力地想爬起来。

妈妈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说:“阿妈你怎么样?身体什么感觉?”

“没力气,浑身没力。”

“但是你脸色好多了。”

小屋里点着一盏很暗的煤油灯,我几乎看不清老太太的脸。

老太太咧开缺牙的嘴笑了:“真的吗?”

“对啊!你现在只是缺一种维生素。有了它就会很快好起来。”

老太太不笑了:“没有钱买药。”

妈妈拍拍她的手背说:“不用买!只要你每天晒半小时太阳,你身体里就有这种维生素了,你的病就好了!”

“真的?”

“真的!”

过一个星期,我跟我妈又去看她。

那是另一个黄昏,夕阳正在落下。

远远地看见老太太坐在门口的藤椅上,睡着了。

妈妈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叫“阿妈”。

老太太睁开眼睛开心地说:“哎,冯医生,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晒太阳这个方法太好了,晒完以后我真的不疼了。”

妈妈说:“你要坚持晒太阳啊,只要你每天晒,很快就会好了。”

回去的路上,我觉得妈妈不开心。

“妈妈,那个奶奶的病是不是好了?”

“她还有一个月。”

妈妈说她得的是绝症。

我说:“你不是说晒太阳能好吗?”

“没有多大帮助,只是让她觉得有一些希望。一个人最怕没有盼头,你只要给她希望,就好。”

那个慈祥的老奶奶总是给我吃特别好吃的樱桃,我很喜欢她。

我哭了很久,一路走一路掉眼泪。

不过是半个月,老太太还没撑到我妈说的一个月,就去世了。

我相信,她走的时候,心里安详而有希望。


02
还是 6 岁。

妈妈的小诊所里有个简陋的产房,是用一道布帘隔出的小空间,镇上很多孩子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我总是偷偷掀着帘子张望。

大人以为小孩子没有记忆,什么都不懂,并不赶我。

我目睹一个又一个产妇在血水中大汗淋漓地哭喊,看着妈妈和同事联手拔出婴儿,清理脐带,看着一个个脏兮兮皱巴巴的小婴儿从世界上最神秘最伟大的通道里溜出来,闭着眼睛发出尖细或洪亮的啼哭,像奇怪而柔弱的水生动物。

生孩子这件事,对于医生的孩子来说并不神秘和难以启齿。对于别人家的孩子,却是神秘无解的难题。

五六七八岁的小孩子,热点话题里包括交换每个人的来历。

“石头里蹦出来的”,“稻田里捡的”,“从厕所里捡的”,“天上掉下来的”,“我爸上山打柴时从狼嘴里给救下来的”,“一个外国人送给我爸妈的”……

石头里蹦出来的,多少还能自我陶醉一番类似于孙猴子或哪吒的感觉。

而厕所里捡来的,显然要比稻田里捡的孩子多一些委屈,最后几个答案显然更具有英雄主义浪漫色彩以及国际化的高端洋气。

我用无情的现实主义表达洋洋得意地说:“你们都是你们的妈妈从两条腿中间的地方生的!”

招来一顿暴打。

怀孕的女老师跟大家说:“老师过几天要休假。”

我大声说:“老师要生孩子啦!她会从肚子下面生一个孩子出来!”

女老师哭着跑了出去。事后叫家长跟我爸妈说我“流氓”。

女老师给我扣上一顶“无可救药坏学生”的帽子,整个小学期间我都没有好果子吃,因为女老师是我的班主任。

妈妈说:“人和人的标准不一样,分寸不一样。有的事,你知道就好,不要觉得你很聪明,知道吗?”

我曾因为穿了一双好看的新鞋而被没有穿鞋的男同学群殴,他们把我推倒在地,脱掉我的鞋子扔出去很远,然后欢呼着跑开。

我满身泥土地捡起污水浸透的鞋子哭着回家,妈妈说,你挨打是因为你跟他们不一样。

有一次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靠着学校传达室的窗台撕信封上的邮票,他告诉我说这叫集邮。

回家问妈妈,哪里能找到不一样的邮票?

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大堆上学期间收到的信。

那天下午我一刻不停地撕邮票,几百张文革期间的邮票,看得我目瞪口呆。

妈妈告诉我邮票上某些大人物的来历和最后的结局,若有所思地说:“你要学会保护你自己,话不要说过,事不要做绝。”

我问妈妈:“给我起名叫颂文,是歌颂那个年代吗?”

妈妈说:“是歌颂它的结束。”

那时,文革刚结束五六年。

妈妈的记忆还很清晰,也许是刻骨铭心的清晰。

妈妈讲的睡前故事跟王子公主无关,而与现实社会有关。

我懵懂地消化着那些故事,笨拙地感受着成人思维里的世界,慢慢的,让心里住进一个老人。


03

一个 15 岁的男孩割麦子的时候割断了拇指。

这个爱美的少年很沮丧,每次去妈妈的诊所换药都疼得哇哇叫。

拆开纱布的断指露着骨头,用药水一遍遍冲洗,我在旁边看得心里害怕。

少年叫疼:“冯医生,疼得受不了!一定要帮我治好手指啊,不然我长大了娶不到老婆!” 

“别怕,越疼越好,因为长肉的时候最疼,那说明你的手指正在长回来呢。” 

男孩突然就笑了:“真的吗?那就疼一点好了!我盼着它早点长回来呢!”

后来男孩常常很开心地向我妈妈汇报:“医生,昨天又很疼了,我的手指正在往外拱呢!” 

“是呀,它会长回来的!” 

半年后又见到这个男孩。

他的伤口早已愈合,但还是少半截拇指。他举着拇指给我妈看:“冯医生,没有长出来。”

“傻孩子,你要多动你其它四个手指,多用它们做事,你的大拇指才能长出来。你天天盯着它,它被你吓坏了,当然不长了。”

男孩又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问妈妈,真的能长回来吗?

妈妈说:

不能。如果他不早点锻炼没有大拇指的手,他将来干活会很吃力,那时候他会总是因为缺了拇指不开心。

可是等他明白拇指不可能长回来的时候,他手的功能已经恢复好了,就不会那么不开心了。

人啊,不能总想着没有了的,而要想想自己有什么。

嗯。长大后我才知道,泰戈尔老人家说过,如果你因错过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了。


04

高一的一天,爸爸来宿舍找我。

说了一堆好好学习,多照顾自己之类的片汤话。然后颓然又艰难地说:“你妈确诊了,是癌症。”

爸爸是个军人,雷厉风行,话不多,总是很威严。

他从不低头服输,这么大的事,他一定是觉察到过征兆,独自扛了很久,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不记得具体的对话内容,只记得当时他眼角的泪。

这一天起,我少年的心陷入悲凉。

陪床的日子有一年多。那段漫长的日子里,妈妈日复一日地躺在病床上,无力而面色苍黄,沉重的呼吸一开始让人胆战心惊,后来变成司空见惯。

琐碎的事情一天一天格式化,医生护士都变得很熟。

仿佛一切都不会变化,好像妈妈整个后半生都会这样躺下去。

谁都知道那一天终将会来,却又都盼望不要到来。等待的时间很长,于是感觉那一天似乎真的不会来。

唯一每天让我们庆幸的是妈妈还在。

我对生活的期望简单地降低到极点,只要她不呻吟,我就觉得很幸福。

某个课堂上,我突然心神不宁,像是心里炸开一颗雷,想到了妈妈,以为是心灵感应的征兆,请了假奔出教室骑上自行车一路狂滚着去医院。

半路上下了一场雨,更以为这是天意,想到妈妈可能出事,不禁悲从中来。

偏偏车链子也意外地断了,我淋着雨,推着自行车,一路嚎啕着,每迈出一步,脚下都甩出一大坨烂泥,一步一滑,几次都差点跌倒,一路上内心充满绝望。

擦了眼泪进到病房,妈妈一如往常正在熟睡。

妈妈醒来后心疼地说:“以后上课时间不要来看我,累坏你。”

这样的虚惊又发生过几次。

再后来,生离死别的概念根本就不在我脑海里了。

我想做一个孝子,尽心陪护癌症晚期的妈妈,事实上乏味的陪伴让人抓狂,越来越深地加重我的孤独感和绝望。

妈妈已经到了要打杜冷丁止痛的程度,每当她虚弱地说:“文仔,我疼。”我就习惯性地说:“打针吧,一会儿就好了。” 

我止不住地想:这样无聊的日子真是烦透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妈妈做过医生,对自己的病情很了解,大家的安慰和避重就轻并不能真正让她高兴。

她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

我自告奋勇地假扮记者,找传说治好癌症病人的气功大师,以写专访的名义探取秘方,事实的结果是被大师治过的病人三个月以后就去世了。

而且,让病人感觉好转的不是草药和所谓的气功,而是积极的心理暗示带给病人的信心。

当我们每次学着大师的样子,在妈妈疼痛难忍时轻轻在她肚子上按摩也已经成为例行公事时,这种虚幻的希望也渐渐变得渺茫。

冬天的医院格外冷,奶奶拿了一个烧炭的小炉子,外婆、堂姐、我,围着一起烤火。

大年三十,晚上 7 点多,爸爸带了肉丸子和一锅白米饭过来,放在炉子上热。

肉丸子和米饭都糊了,我不想吃,心情像烧糊的肉丸子,焦成一团。

窗外远远的有过年的鞭炮声响起,我特别想出去烧一串鞭炮,但不敢说。

苦涩的烟火气和消毒水的味道混合在干冷的空气里,大家围坐炉边吃着,妈妈就在床上两眼无神地看着我们。

我默不作声,压抑得想要把胸口撕开。

病房的屋子里有两张小床,一张是妈妈的病床,另一张,我们几个人休息用。姐姐和外婆都半坐着,我的身体插在她们胳膊和腿之间的空隙里,蜷曲着,避让着,半梦半醒地睡。

日子又波澜不兴例行公事地过了好多天。

那天,凌晨 5 点,我突然醒了,发现大家都在围着妈妈。

我跳起来扑过去,眼睁睁看着妈妈瞳孔慢慢扩散。妈妈闭上眼睛,大家的哭声像开闸的洪水暴发出来。

医生也许是循着哭声过来的,非常平静地递上早就准备好的死亡通知单,让我们赶快处理事情。

我呆呆地站在妈妈床前,没有眼泪,没有力气,没有任何想法。

我认识一个病人,他住院是因为土枪走火打穿了自己的脚,陪妈妈期间我经常找他聊天。

那天,家人围在刚刚去世的妈妈床前,我忍受不了压抑悲痛的氛围,又走到他病房里坐下来。

“你妈妈怎么样?” 

“我妈妈刚刚死了。” 

“那你还不回去再看看她?来这干什么?”

当我再回到妈妈病房的时候,病房已经空了,一个人也没有,妈妈的床上也是空的。

我仿佛从未经历过之前的一切,我怀疑这个医院里发生过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我几乎要庆幸这是一场终于醒来的噩梦。

还在发愣,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婶说:“快去太平间啊!”

我这才回过神来。

爸爸说:“文仔快来,把你妈妈盖上。” 

憋了太久的眼泪,在这一刻掉了下来。

妈妈去世这件事完全不在我准备范围内。

我曾经设想过许多次的场景,以我未曾想过的方式在我不曾预料的时间突然到来。

妈妈是一个有办法的人,她的离去让我一下子没办法了。

妈妈追悼会上来了一大群人。远远近近的亲戚朋友,她的同事,一些被妈妈治过病的人。

耳朵里轰鸣着干燥刺耳的哭声,真真假假的赞美和缅怀,还有真心实意的叹息和安慰。

我呆呆地听着他们大同小异的安慰,内心里像个悲伤又孤独的旁观者。

爸爸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不是很擅长迎来送往的他显然对这种场面力不从心。

也许爸爸会想:她在就好了,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妈妈去世,哭得最痛的是两个舅舅。

大舅舅对着妈妈遗像磕头,满头是血,谁都拉不住。

他说:

我穿的毛衣都不是我老婆织的,是你织的。

我上学的时候,你每个月的伙食费只有五块钱,你省出来一块钱给我,让我好好读书。

我当兵的时候,所有的行李都是你给买的。

兵营太远太苦,没人看我,就是你大老远的一趟一趟带着好吃的来看我……

我记得,妈妈一年四季都在织毛衣,她手里永远有一件毛衣正在织。

那些毛衣不仅舅舅和舅舅的孩子们有份,叔叔伯伯和他们的孩子也有份。

以后,再也穿不到妈妈织的毛衣了。


05

第二天下午,我的同学,一个平时总是和我玩闹的小混蛋,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拍拍我肩膀,默默地陪着我走过一条幽深漫长的胡同。

夕阳把胡同埋在阴影里,我们也被埋在阴影里。

他把自己脸上的墨镜摘下来,架在我耳朵上,眼睛被镜片遮住的瞬间,我的眼泪奔涌而出。

他陪着我抽了好几支烟,始终一句话都没说。

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并不孤独。

我抱着他嚎啕大哭。

妈妈真的不在了。

我承认了。

妈妈离开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大人眼里的烂仔。

那以后长达十多年,我一听到别人提起妈妈就会止不住痛哭,我总觉得内心愧疚,没有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最好的陪伴,没有在该珍惜的岁月里给予足够的回报,没有在来得及的时光里让她得到安慰。

我读了无数本心理学书籍,把自己分析得底朝天。

终于有一天,规劝别人节哀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应该为这么多年的愧疚做一个了结。

当年的我没有能力给予,没有能力付出我想要的分量,我只是顺其自然地过一个正常男孩想要挥霍的时光。

我应该给予妈妈的不是愧疚,而是感谢和怀念。

妈妈对我的期望,并非成为大人物,而是活得明白和开心。

当我明白了这一点,终于可以平静地真正接受妈妈的离开,在灵魂深处,终于释怀。

小时候妈妈给我讲过很多事情,当时并不都懂。

长大的岁月里,每当我有困惑,就在心里回放妈妈说过的一切。

越长大越觉得,所有的问题,在妈妈的声音和故事里都有答案。

她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方式告诉我:

文仔,一切都会有办法,只要你清楚你的目的,只要你找到方式。

你记得怎样迅速记住一个手机号码吗?像是脑子里有个录音机,迅速记下那串数字,再在脑子里回放,一遍不够就回放两遍,两遍不够就回放三遍。

这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你不知道哪颗种子长出的树最好,只有悉心对待每一颗,就算有的永远烂在地里,你终究会收获一片树林。

老天当然有瞎眼的时候,下一场雪,又盖上一层霜,但只要你熬得过去,当春天来的时候,雪会化成水,滋养你的土地……

妈妈也不知道究竟哪句话会对我产生影响,她只是倾尽所能,用成年人的方式提前教我长大。

妈妈让我明白,人不能认命,如果你觉得到此为止,你这辈子只能有一种模式。而拼命寻找方法的人,人生的道路,有组合模式。

冥冥中似有指引,我走过泥泞,做了酒店经理,做了导游,读了电影学院,做了演员,又做了表演老师,换过太多频道,转过无数个弯。

我一次次在迷茫和艰难时对自己说:

再想想,一定还有办法。


06

去年到老家的禅寺里祭拜妈妈。

下午的佛堂,静得仿佛时间停止。

几千个格子里,住着几千个灵魂,牵系着几千个家庭的怀念和悲伤。

我看着妈妈的照片,默默在心里给她讲我这一年的事情,好像又回到当年她给我讲她所见所闻的场景。

我无法不思念,但我已不悲伤,我知道,只要我记得妈妈说的话,她就一直都在。

每次点燃火柴微微光芒

看到希望看到梦想

看见天上的妈妈说话

她说你要勇敢你要坚强

不要害怕不要慌张

让你从此不必再流浪

妈妈牵着你的手回家

睡在温暖花开的天堂

——《火柴天堂》

你来问我怎样才能写出好文章?

FarewellDonkey18


不是AI,我也不知道。为人父问了ChatGPT,却不满意答案。同样的问题,我也问了我的AI DH-V2.5。V2.5表示数据库更新到两千五百年前。DH-V2.5告诉我四条原则: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什么意思?古人说话就这么十三不靠。估计言者自己也搞不清,自己肯定做不到。所以他一辈子连块豆腐干文章也没写过。但既姑妄言之,且姑妄解释之。

毋意,可能在说文章不需有意义。或者说写文章不能主题先行。更不能沾什么“文以载道”的边。文章要写得好看才有人读,没人读载道道也不灵。文章漂亮了,自有读者发掘出这有一道那有一道,道道多似斑马。。。那是因为斑马漂亮。老太太的皱纹比斑马道道还多呢,可你宁愿看那连一道都没有的小姑娘吹弹可破的脸。颜值即真理。道可道毋意道。

毋必则简单,没有什么词必用、句子必写、观念必须表达。任何有害文章美观的东西,必须删掉。文章可以有长短,但不能臃肿。不要舍不得,你以为在割心头肉,其实在读者眼里那些都是废话。管你精肉肥肉,堆在腰上都是赘肉。至于这样下来,你原来准备骂张三的文章变成夸李四的了,这就对了。说明不是偶然,是天成之!

毋固,就是要不落俗套。像八股文大学论文那样的固定模式固然是美文的大敌,但哪怕你再喜欢那个作家的文风,不要去模仿。更不要套范文写作。自由地写,意犹未尽多写几句,稍不满意全部删掉。。。不要追求什么风格,风格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你固步自封。毋固毋固,固所愿耳。。。

毋我这条最重要。就是说,作者为文,一定不能总想着我要写什么,我要告诉读者什么。写作从来都是以读者为主的互动过程。作者从来都不是什么救世主,但读者个个都是上帝。以为自己写啥读者就会信啥或读者就按啥去理解那是自信傻了。这一点,别说凡人做不到,教主圣人们也做不到。就算上帝亲自来发帖子,也一定会被歪楼直歪到巴别塔倒掉。。。至于有人怀着教训读者的心态作文,结果不外是自己成为那唯一的读者。从而达到了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还能一个人吭哧吭哧往上顶自己的帖子。。。

有人怀疑这样写出来的,还有核心内容吗?我又问了V2.5。又回答了四句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啥意思,古人说话就是云里雾里的。其实就是说,文学是门艺术,艺术就是形式,内容尽在形式中。质胜文,你也许可以狠狠地感动少数人;文胜质,你可以淡淡地感动许多人。二者不可得兼,君子就是个Tradeoff。

你是准备写出来就很快得到许多赞,还是苦苦地等待那尚未出现的知音。。。这是个问题,还是个只能问自己无法问ChatGTP的问题。类似的问题,目前还发现了另一个:驴十八倔不倔?

很抱歉,我不能理解您的询问。请提出更具体的问题。

晒太阳

叶虻


晒太阳

文/叶虻

想和你一起晒太阳 这个世界慢不下来
那么我们就 先慢下来一会儿

想象我们身边只有蜂鸟
像它那样贯注 收集 不被打扰

远处有海 或者是小镇的斜街
但都一样 我们只像栅栏 留下影子已经足够

甚至不在意天怎么变蓝 云的深浅
你的发丝飘动 像没有被惊扰的蝶丛

之于阳光 我们是一整座植物园
是不会被践踏的花草 比盆栽有多余的自由

我们是没有流速的河水 是照见鱼影的清泥
是琴键上方的手指 缓缓的 没有落下

我们晒着太阳 说不上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是顾虑太多 让放下成为一种奢侈

就像我们已经有一个终老的牧场
就像在栖身的海边小屋 风吹动诗集的页角
和你一起晒着太阳
此刻连想象也是 多余的

童言 网语

铃兰听风


自认长情, 念旧, 唯独对网络语言喜新厌旧. 我向云端舞动双手, 逮住灰暗轻浮的蜘蛛网, “躺平” “塌房” “蒜你狠” “元宇宙” …… 等等蜘蛛语, 溜溜的从指尖滑向屏幕, 及后, 紧赶慢赶, 将其抛弃. 魔魔怔怔的网络语言, 见鬼去吧! 

今日见有人还在 “打酱油” “么么哒” “鸭梨山大” “蓝瘦香菇” …… 就觉得, 秋也横来气也老, 那是多少年前的口水哦, 网人依旧抢沙发坐, 还搬来一个大西瓜, Sorry, 错了, 应该是大水桶. 

外婆训我的口头禅是: 不听老人言, 吃亏在眼前. 南风糯糯, 繁星点点, 外婆的一双眸子, 睛瞳分明, 像银河清辉的月光, 窥测我的男朋友. 第一个, 说人家 “肾亏”, 第二个, 说他 “犟牛”. Come on, 听 “老人言”, 一辈子守着外婆得了, 不吃亏! 刚离开象牙塔那会儿, 工作中遇挫折, 猛掐自己的大腿: 哭啥? 活该! 外婆说什么来着? Shame on me.

耐性与年龄成正比增长, 终于, 有了一点点自主意愿愿坐下来, 对老人说: 我听, 我听.
问艾叔: 喜欢智能机械人给你诊病, 还是想我看你? 
艾叔答: 想你看我.
追问: 为什么?
艾叔说: 你使用自然语言与我交流. 此外, 机器人的共情是程序式的, AI 听不到我生活的痕迹, You know me. 目睹人的痛苦并有能力减轻它的, 是人. 会做菜与会品菜, 有分别的.

假若我是 Surgeon, 艾叔也许会另一番高见.

看 google translate 翻译一些与医学相关的文字, 有时窃笑, 有时嗤之以鼻. “铃兰译” 的价值明明白白, 收到的 email 正是这样确认的  “Your work on the translation has been invaluable”. 一边接洽一些 Contracts, 一边 create《My Bible of Translation》.

艾叔的话像兰草一样芬芳. 喜欢耍玩的老头子如黄永玉, 蔡澜, 放肆得让人心跳漏了, 又再跳, 俗称 Premature heartbeat, 医学术语 Extrasystole. 我亦喜欢百无禁忌的童言童语. 以大人的眼睛, 对话孩子的瞳孔; 以孩子的青涩, 对话大人的油滑, 说着彼此心领神会的事儿, 天真中我我, 烂漫里卿卿.

宝宝说: 问你一个问题, 要即刻回答, 不许 “Um … Um … Um” 的.
我说: 好呀, 你问.
聚焦我的灵魂之窗, 宝宝问: 你最中意边个? (粤语的 “边” 意为谁, 哪个)
一个 “嗯” 都没有, 我秒答: 你!
宝宝继续问: 那我长大以后呢?
来不及思量了, 果断地应: 还是你!
宝宝凑近, 像我常常嗅他的发香那样, 叮咛道: 等我当了爸爸, 我最爱我的 baby, 你最爱的还是你的宝宝.
我猛点头: 记住了, 听你的.

我亲爱的孩子, 你说的话谁能代替? 任你怎说, 都好听.

办公大楼所在的同一楼层, 有一儿科专科医生, 在走廊或电梯时不时遇上小孩, 有时听到婴儿的哭声. 有一天早上, 我开我诊所的门时, 感觉身后有人, 一转身, 见一位衣着华丽的女士和一位 6 岁左右的女孩, 判断她们不是找我的, 于是告知向前走右拐进一道窄窄的通道的尽头就是儿科医生的诊所. 那位妈妈说: 谢谢! 牵妞妞的小手, 可是妞妞并没有走的意思, 眼睛一直望着我, 回她一个柔柔的神情, 我说: 快跟妈妈去. 妞妞还是定在原地不肯走, 妈妈懵了: 宝贝儿, 怎么啦? 妞妞伸手指着我的门, 小声说: 你的钥匙还挂在门上. 

自此, 好多次, 开门时, Skylight 淋下薄薄的晨曦中, 感觉到, 长长睫毛盖不住两颗水晶葡萄折射出一丝腼腆一丝倔强的光泽, 那是妞妞注视我的眼睛. 

姚顺说: 不听小孩言, 损失在眼前. 一听就僵住了. 又, 智能手机像不像一个 “童年啥也不缺, 成年提早接近黄昏” 的成年人? 

走在云城一条仅有一株芭蕉树的街道, 仿佛又回到了我童年时走过的小巷, 浅黄色的路灯下, 看雨打芭蕉, 风吹叶, 水流声, 声声撩人. 《彩云追月》 朗朗和吉娜 钢琴联奏

铃兰唱 知道不知道

铃兰听风


那天的云是否都已料到
所以脚步才轻巧
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
因为注定那么少
风吹着白云飘
你到那里去了
想你的时候 喔 抬头微笑
知道不知道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心房长满杨柳, 风一吹, 哗啦啦的摇曳, 声声回荡着这个人的名字: 潘教授, 潘教授 ……

外婆姓潘名盈, 出生地广东新会县城, 旁听过几年私塾卜卜斋, 可她的自学能力, 太牛逼哄哄了! 我有幸做她的外孙女时, 她已是上知天文, 下知地理, 心算光速那么快的 “潘博士, 潘教授, 潘总理”, 她心知肚明自己过于夸夸其谈, 笑咪咪地认领大家善意的嘲笑. 
外婆停止呼吸的那一刻, 只有我和她, 我轻轻摇头拒绝那些无谓抢救的打扰. 那一天的清晨, 病房里, 冷若冰窖, 窗外, 天很蓝, 云来回地飘, 可是, 她已经看不到了.

前半生坎坷的外婆, 奇迹般的没有以恶意揣测人心. 生活在她身边时, 由于她的保护, 由于她的豁达, 潜意识里我倾向于相信天下贼少. 看冯小刚拍的安徒生童话式电影, 心中无贼, 《天下无贼》时, 一阵喷笑来一阵泪, 泪珠徒然一文不值. 我对这种一肚子坏水, 愚弄我情感的导演, 恨得咬牙切齿, 没有将他拉黑的唯一理由是, 他聪慧地让女主角刘若英演唱了片尾曲《知道不知道》. 

为什么喜欢知道不知道? 个中的情愫, 千言万语, 不知从何说起, 若一言蔽之, 我会说, 皆因它是刘若英唱的, 奶茶非常懂爱, 即使踽踽独行, 也好好走路, 给自己迂回转身的优雅, 回眸一笑的洒脱. 

然而, 若一定要深究, 让我想一想 …… 如果, 她不是白衬衫外搭一件连帽的红色毛衣, 如果, 她不是含泪啃烧鸭, 如果, 不是她那狼吞虎咽的咀嚼声盖住了呜咽声, 我, 会不会死心塌地爱着这首歌, 唱着这首总共只有八句话的歌?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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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给予快乐,幸福之类的祝福,因为人生的确是痛的,我们得到的同时,总是在不停地失去,挥一挥手,再见有可能是五年十年或三十年,甚至再也不见。要治疗这人生之痛,我们就无法停住追寻爱的脚步,这也是夸父逐日,村上春树“国境之南,太阳以西”的魅力所在。
 
自从自己喜欢的那个女生去了其他省的城市培训之后,彼此没有了联系,心里面也把最初感觉到不太可能在一起的想法放大到无限,也就掐灭了最后的希望。属于对自己的“冷酷到底”。
 
在忙碌的工作中,几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偶尔也会去校友朋友租住的地方闲聊一会儿,他的情场也不是那么得意,正在准备考托福GRE。周末的时候,便约了一起到学校走走。
 
在校园的路上碰到了那个女生的女同学,我校友朋友和她挺熟,热聊了几句,那个女生同时也介绍了她旁边女同学,她刚刚小跑完,一脸热气腾腾的样子。很多年以后,我都会惊讶于自己当时感觉,就那么一面,没有惊艳,没有热血冲动,但心里就是觉得那个女生就是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
 
正值世界杯,我租住的地方有大彩电,于是叫她们多叫几个有空的女生和我们一起看世界杯。大家热络之后,我就开始单独约那个女生,人家大大方方,我心里踏踏实实。
 
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比较融洽,偶尔有那么点小矛盾,都会很快烟消云散。过年的时候,我到她家里去了,她的父亲,已经把我当准女婿看待了,带着我们到各个亲戚家串门喝酒,什么茅台,人头马的混着喝,那次是我喝酒最多的一次,睡觉的整个晚上,都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流动着酒,然后汩汩地从手指间冒出来。事后,她告诉我,她父亲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出乎她的意料,因为她父亲曾经对他的大女婿,二女婿没给过好脸色。至于我,对象的父母亲就是我朋友,我以诚相待。
 
我们曾经都在浦东工作,我公司比她的远一点,上下班我都用车送她,车呀,当然是二手的自行车,爱情电影里需要浪漫的老手法。初见就有过一辈子的念头,牵了手更是要过一辈子了,大概我骨子里就是个老旧的人。曾经让我绝望的她的同学,出国之后再也没见过,见面不算什么,就是怕太太心慌。时间一晃竟然已经过了五届世界杯了。
 
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自由,人生并不是非如此不可,你是拥有选择的权利的,这是自由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体现。这二十多年来,太太一直是自己最好的选择,而自己也有可能是太太最好的选择,仅此而已!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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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不够睿智,睿智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人生啊人生!)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绝望)
 
对于自己的独一无二,心里一直是清楚的,但是对于所爱的人呢?后来终于明白,所爱的人也都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每一种爱的伤口迟早都会愈合,但伤痕却永远地留下来了。滥爱的人,心里面留下的伤痕,如同冬天湖面上倒映的枯枝,横七竖八!
 
在公司里谈恋爱除了有可能影响彼此的发展之外,在很多同事的眼皮底下秀温暖也不是件很舒服的事情,正是基于这样的顾虑,自己有可能失去了一个很好的爱情机会。那就到公司外找找机会吧。
 
同届校友女同事介绍了她的同租室友给我,见了个面,我请人家看了场电影。事后同事问我怎样,我没有告诉她实情,长相还好,只是觉得思维反应不够快,接不上我的话,当时我就想逃。倒不如把你自己介绍给我得了,那么聪明,我应该会把你直接收了的。这唯一的“相亲”倒是坚定了我的想法,找女生,聪明第一。
 
当时有个校友朋友,经常在母校晃荡,瞄上了学校的一美女,人家不愿单独出来,约上了同寝室的三位一起,于是他就叫我和我的同学,也是他老乡一起去。
 
那校友朋友的眼光够毒,那女生的的确确是个大美女,但心里也为他暗叹,机会渺茫。但其中的一个女生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身材娇小,长相聪慧灵巧,思维敏捷,说起话来带着那么一点慵懒。(多年以后,太太看到整容之前的李冰冰,就笑话我说:太像了。十几年之后,太太拿着她和她同学聚会照,问我是谁,我说认不出是谁)
 
虽然不是一见钟情,但一旦对某个人上了心,对于我这样老实巴交的人来说,却是致命的, 就好像跌入了泥坑,越挣扎就陷越深。碰到我同学的第一面,我就兴奋地告诉他,我挺喜欢那个女生的,我要追她。其实我应该多说几句的,如果他也喜欢,可以一起追,我不会在乎的。也许哥们朋友义气,他去追另一个女生,聪明人啊,那些女生真的都是宝。
 
又是写情书又是向校友朋友讨教经验,总是不得追女孩要领,那个女孩对我挺冷淡的。我的心也凉凉的,心中藏着某种恐惧,一种失去的恐惧。
 
爱情是很神奇的,一旦爱上某个人,即使这个人在其他人眼里显得如此的平凡,她却是你眼里的女神。如果没有爱了,即使这个人是别人眼里的女神,而你却只想逃。
 
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即使无话可说,但这样的机会极少。我有点恨自己缺少才华,不会甜言蜜语,不能多留住她一点时间。几次来往之后,我终于被拒绝来往了。她骑着自行车往学校,我骑着自行车回租住的地方,相背而行。我伫足停留了一会儿,只看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我在租住房的楼梯上呆坐了很久,我脑海中的图像是灰色的,突然觉得生活的一切没有意义。半夜两三点从噩梦中醒来,一身大汗。索性起来做公司的事情。
 
不被喜欢的人喜欢是人生一种很大的不幸,虽然我没有彻底放手,还请她的同学和她一起看了张信哲演唱会,但因为当时学校的特殊情况,留在上海需要参加一个一年的培训项目,在外省进行。她参加了。我想我没有机会了,人生就是如此,最害怕的事情总是会发生,我与她擦肩而过,她没有认真地多看我几眼。
 
过了几年,我成熟了很多,出国之前逮住机会见了她一面,她也成熟了很多,也知道我牵手了她不太熟的一个同学,也笑着说我的头发怎么这么长。我觉得我的头发长一点好看一点,能给她留个好印象。我这样矜持的人,牵了手大致就是要过一辈子的。
 
爱情随着生命的流逝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魔力,我们不再为失去爱情而绝望哭泣。那不是因为我们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内心成佛了。而是青春的生命力悄悄地从我们的身体里溜走了。年轻的贾宝玉始终要找林黛玉的,始终要痛苦绝望哭泣的。而进了寺庙的贾宝玉,不仅仅只是因为失去爱而心如死灰,更重要的是青春已经逝去。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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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还微笑着道别祝福,但在转过身的霎那,忍不住要放声大哭!爱情之花的凋零其实就是一种生命流逝之痛)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失去)
 
人生没有现实意义上的现在,只有未来和过去,未来有无数种可能,存在着选择的自由,而过去只有一种真实,并且已无选择。爱一旦错过,时空已发生变化,爱再也不会是原来的模样。
 
初见师姐,心弦莫名地被拨动,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作为同个部门的同事,希望有机会跟她一起做项目,仅此而已。
 
缘分是神奇的东西,也许是一种尚未被发现的客观规律。我真的有很多次跟她做项目,跟着喜欢的人做事,工作虽然有些累,内心也是快乐的。
 
有一次加班比较晚,我做得七七八八了,就说我要回家了。她愠怒地看了我一眼,说了句:“这么晚了,你要送我回家的”。我有些懊恼自己的粗野性子,这么晚了,女孩子打出租也是不安全的,看起来我要学的礼貌还有很多。出租车到她家的时候,她笑靥如花,跟我道了声再见。
 
记得极小时候,母亲诱导我说话,其实我是能说的,却开不了口。对于恋爱零经验的我,喜欢在心里翻滚,却开不了口。有一次大家聊天的时候,她说我的思维有点跳跃,几句话就从一个话题跳到了另一个话题。时间就这样在流逝,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总在想,等相处更熟悉,彼此更哥儿们时,再尝试约她。
 
后来又有新同事进来,后来又跟她一起出差做项目,坐在开往苏州的铁皮车厢里,车窗外阴阴的,飘洒着愁杀人的朦胧细雨,她淡淡地笑着飘出一句无厘头的话:你们像是兄弟俩!我隐约有些懂,心里暗暗有些痛。
 
做项目最后,客户总要请吃饭,总会盯着项目组的女同事喝酒。男同事嘛,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还好,有些酒量。有一次喝多了,但还能回家。半走半爬上了5楼的租房,倒头便睡,只是半夜嘴巴渴,好想喝茶,却动弹不得。要是有个女朋友该多好!
 
我是一个敏感的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翻江倒海。我知道自己:should buy her flowers when I had the chance. 但这已经是没有选择的过去了,不知不觉中,我失去了她。我相信我的兄弟很优秀,他也是城市长大的,比我更合适她,她们会有美好的未来,祝福她们!
 
莫文蔚的<电台情歌>缓缓响起:我们之间忘了要搭一座桥,到对方的心里去瞧一瞧,体会彼此什么最需要。我应该给她一个轻轻的拥抱,虽然可能是寂寞的。她的名字,在我的心里,和歌手莫文蔚只差一个字!心痛是没有药可医的。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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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心跳的加速,一个惊喜的眼神,嘴角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都是爱,但爱要适可而止,不是每种爱都要追求,发展和拥有,没有自制力的爱火,焚烧的不仅是自身,还会灼伤所爱的人。
 
Grace,也是娇小的身材,清秀的瓜子脸,还有蓝天般的眼底,清澈,亮闪。她在另一个部门,爱热闹的我们总在午间窜部门闲聊。她曾自豪地告诉我们,她的眼底蓝有可能与她小时候生吃蛇胆有关,她是家里的独生女,父亲的掌上宝,担心着她的身体健康,于是搞了些蛇胆,一定要她吃药片一样生吞下去。
 
她平时脸上总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愁雾,这使她整个人显出女人的抚媚。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娇小的女生总是容易喜欢一米八的高个子。和她聊得比较多的是她同部门的个子一米八以上一位男生。
 
很巧的是,我和那个男生因为一个项目跨部门合作,一起呆了两个月的时间。世界上有些事情总是有莫名的默契,那个男生不但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他很会说,他有一个在学校当老师的女友。
 
有一次,同事们在一个经理家参加聚会,Grace也去了,她看到我,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和惊喜,冲着我轻声说了句:嘿,Frank,你理发了!那时的我,总摆脱不了自卑,内心里总是坐在安静的角落里,看着别人演绎着爱。她的那句话,就像有人提着灯,突然照亮了角落里我,让我猝不及防却感到善意和温暖。
 
我是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面对城市长大的女生,内心有难以磨灭自卑,也不善甜言蜜语。我身边的朋友们都那么的优秀,我不合适她,她应该有更好的人选。我的爱的感觉没有强烈到痛苦,我不要去尝试追求她,我默默地看着她幸福就好了。
 
后来每次看见她,我们都会相互微笑一下,亲切地聊上几句,至于她的恋情,也没有在其他的同事里听到些什么。但我很感谢她,一辈子,在那个矜持的年代,那么简单的一句话,一份淡淡的爱给了我巨大的信心和勇气,我是被人关注的,我有值得被人爱的价值!
 
即使没有开始,那也是一份值得珍藏于记忆碎片中的爱,而正是这些或重或轻的爱让我们的青春成为我们永远的故乡!

那时候,我们很矜持(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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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很矜持
 
曾经的爱,或浓妆或淡抹,封存在记忆的碎片里,在情感的宇宙里漂浮,不经意间捡起一片,瞬间穿越到往日爱的迷雾中。
 
那时候我单身,渴望着一段美好的感情之旅。而所在的公司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一群养眼的俊男靓女正努力工作,规划者着自己美好的未来。
 
sunny,来自名校财经学院,人如其名,身材娇小玲珑,苹果脸和光洁的额头,爱笑,整个人很阳光。因为在一个部门,空闲的时候,经常会聊上几句,眼睛亮闪闪的,非常可爱。当时聊到一本书,<不能承受生命之轻>,我没看过。回去后我立马买了一本,看完之后云里雾里的,觉得是个荒诞的故事,后来就没有提起过。
 
另一个部门的男生也经常过来串门聊上几句,sunny每次看到其中的一个男生,脸上都要露出红晕,眼神中充满渴望和迷惘,说起话来笑得更欢了。那是个段奕宏一样的美男,和她一个学校的,又健谈又幽默,值得被喜欢。但偶尔看到sunny脸上落寞神色来判断,她希望不大。同一个部门的一个小胖子猛追她,好像没有结果。小胖子最搞笑的事情是,那次上海发生了少有的不小的地震,他正坐在家里的马桶上,纳闷至极:马桶怎么移来移去了。
 
那时的我有些自卑和不善言辞,虽然心有微动,但从不启口,相信她会找到一个更合适的人。几年之后,我离开了公司,就再也没有她的信息。
 
十几年之后,我又拿起那本书细读,才发现故事不是重要的,而是把历史上的一些哲学问题融合到故事里面,与其说是在讲故事,不如说在讨论哲学问题,米兰.昆德拉很多时候对一些古老的哲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我就是个曾经被上帝发笑的人。